关于遴选克州矿产资源领域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 索 引 号 | MB1678884/2026-00038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6-07-02 18:57 | 发布日期 | 2026-07-02 19:15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各地勘单位、矿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相关行业单位:
为规范克州矿产资源管理,强化矿产勘查、储量评审、开发利用、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技术支撑,提升矿产资源领域报告编制质量,依据《克州矿产资源领域评审专家库建设及专家抽取管理制度》,结合克州矿产资源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克州矿产资源领域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从事矿产资源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具备扎实专业功底与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业技术人员,长期在克州开展矿产勘查、矿山技术服务、生态修复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吸纳。
二、遴选专业范围
(一)地质技术类
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矿产储量估算、矿山开采、地质灾害防治、矿区生态修复、土地复垦。
(二)经济管理类
地质勘查项目概预算、经费核算、财务统计。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技术类专家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治区有关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地质勘查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熟悉克州区域地质条件与矿产开发实际。
(三)经济类专家具有高级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地质勘查项目经费概预算、核算,掌握地质经济和相关领域政策法规。在经济、会计、统计、审计领域内业绩突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或取得相关专业注册资质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四)申请入库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对超过规定年龄,但在其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权威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自愿签署入库个人声明,承诺严格遵守《克州矿产资源领域评审专家库建设及专家抽取管理制度》,主动执行回避、保密、廉洁评审相关规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申请报名。符合专家遴选条件的个人自愿申请报名,或由所在单位推荐。
(二)组织遴选。克州自然资源局组织业务骨干、行业专家成立遴选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遴选条件的,进一步对相关人员的职称、业绩、经历、经验等进行评选,根据相应专业人数需求,择优确定"拟入选专家"名单。
(三)公示公告。将"拟入选专家"名单在克州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纳入专家库管理,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州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明确是否入选。纳入专家库的人选在克州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五、报名要求
2026年7月2日至7月15日,申请人如实填写申报表,通过邮箱137867191@qq.com向克州自然资源局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主要业绩、身份证、个人声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
六、注意事项
(一)遴选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剽取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请人应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相关专业。具有多项专业或专长者,最多可申报2个专业。
联系人:金** 联系电话:0908-4225759
克州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