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开展房地产企业资质核查的公告
| 索 引 号 | KZ031-2019-00013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克州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17:40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
| 来 源 | 克州住建局 | ||
为清理整治克州房地产市场,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后的事中事后动态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安排,现就克州开展房地产企业资质核查公告如下:
一、核查内容
(一)企业从业人员核查。采取网上核验、核查原件、现场调阅、调取社保信息等方式,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通过核查,规范企业从业人员行为,切实杜绝人证分离、"挂证"、借证、租证等行业乱象。
(二)企业业绩核查。开发经营业绩根据项目备案表、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工程竣工备案表等综合认定,必要时按照竣工验收图纸进行确认。企业需提供政府部门对上述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
二、核查方式
网上核查、查核原件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核查方式
州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登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房地产开发资质核查模块进行网上材料申报,进行网上资料申报(登录地址:新疆建设网-"业务系统栏目"-"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申报"入口),同时准备申报资料和原件待核。
四、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15日至2019年2月15日,(资质已到期企业申报时间最迟为2020年1月15日前),2020年3月1日后不再受理核查资料。核查期间资质延续、升级、变更业务正常办理,审查条件与核查要求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要通过此次资质核查,切实摸清房地产开发企业底数,摸清企业经营状况,各县市要于2019年12月2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将本次核查要求通知到每一个企业,引导企业正确看待核查工作,确保本区域核查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标准。房地产企业本次核查全部使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进行网上核查,对在核查中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核查不合格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网签、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取消资质等措施从严处理,房产开发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开发企业资质的,注销后,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开发企业资质。
(三)动态管理。利用此次资质核查的时机,对停产停业两年以上,不具备偿债能力,救治无望的企业;对有一房多卖、违规预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依法予以处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注销。依法应当注销企业资质,房地产企业不主动申请注销资质,由审批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依法注销。
(四)信息公开。
本次核查结束后,自治区住建厅将在审批系统公告核查通过企业名单(自治州、各县市均要在政府网站对核查结果进行信息公开,并对辖区企业情况定期开展公示),并按照审批权限,统一颁发新版电子证书,原资质版资质证书同时停止使用。
各县(市)应及时上报本区域内房地产企业资质核查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艾力·毛拉 杨 轩
乱象电话:0908-4228318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2019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