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007-2018-00019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18-11-22 00:00 | 发布日期 | 2018-11-26 13:08 |
| 文 号 | 克财社〔2018〕11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财政局 |
各县(市)财政局、民政局:
为了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落实自然灾害分级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受灾各族群众基本生活,克州财政局会同克州民政局联合转发自治区《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196号)文件,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克州财政局
2018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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