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 攻坚战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来源 | 克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时间 | 字体 | [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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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消费扶贫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9〕40号)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消费扶贫的安排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借助社会扶贫、援疆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内协作扶贫等帮扶力量,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自治州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作目标
依托"互联网+"、特色农产品展销等各类平台,着力拓宽自治州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自治州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区乃至全国大市场,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主要阐述开展消费扶贫的理论指导和重要意义,一是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借助社会扶贫、援疆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内协作扶贫等帮扶力量,大力开展消费扶贫。二是依托"互联网+"、特色农产品展销等各类平台,着力拓宽自治州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自治州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区乃至全国大市场。
第二部分,基本要求。分别从"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持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坚持市场运作,提高质量""坚持注重实效,创新机制""坚持社会参与,形成合力"五个方面,提出了开展消费扶贫的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第三部分,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任务和工作重点,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开展消费扶贫的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一是动员社会各界扩大克州农副产品和服务消费。通过推动各县(市)与对口援疆省市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推动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推动区内协作县市开展消费扶贫、推动各级包联帮扶干部带头开展消费扶贫、动员社会组织和民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五项举措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工作。
二是大力拓宽克州农副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通过打通供应链条、拓展销售途径、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三项举措来拓宽本地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三是全面提升克州农副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通过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水平、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三项举措来提升本地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四是大力促进克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做好规划引领、加强宣传推介四项举措来促进本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利益机制、加大政策激励、强化督促落实四个方面对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要求,并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