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克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 索 引 号 | KZ035-2018-000054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18-03-02 11:00 | 发布日期 | 2018-03-03 12:34 |
| 文 号 | 克旅发〔2018〕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旅游局 |
各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涉旅企业:
为贯彻落实近期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我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为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监管,推进依法治旅,防范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旅游法》等有关旅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自主和政府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旅游安全生产整治、夯实旅游安全生产基础,为推进高原生态旅游体验区及全域旅游发展提供安全质量保障。
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2018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进一步提高全州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规范旅游安全生产秩序,完善旅游安全长效机制,增强整体防范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持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避免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州旅游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组织。成立由州旅游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旅游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工作。
四、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制定我州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导全州内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我州内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同时,各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就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研究分析这一时期前后旅游安全工作的规律特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领导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各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责的旅游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要从组织结构上理顺安全管理层级,形成自上而下、从下至上的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和情况反馈机制,保证全州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处于有效控制、有序管理的良好状态,及时研究和解决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将提出批评,督促改进。
(二)加强旅游安全宣传和预警,不断提高游客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在全行业牢固树立依法治旅的思想理念,加大对《旅游法》、《安全生产法》以及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治安管理条例等涉及旅游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各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与气象、地震、交通、卫生计生、外事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天气、传染病、车流等预警信息,引导游客更改出游、安全出游。要充分利用行业网络媒体、报纸、手机短信、微博、微信以及景点信息屏等媒介载体进行安全宣传,不断提高广大游客安全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要督促旅行社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加强对参团游客的安全提示,有效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三)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和监管,切实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各县(市)旅游局行政管理部门要适时根据需要和安全保障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工作,主动会同消防、质检、卫生计生、食药监、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综合及专项旅游安全检查活动。检查内容要突出旅游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员工教育培训、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车辆租赁合同、应急预案措施制定、演练等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旅游经营单位是旅游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旅游安全生产负总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法人代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工作机构、安全制度和责任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和质监员,对全体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后上岗。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文字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认真、彻底整改。
(四)强化值班值守,进一步提升旅游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制定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要做好救援应急储备,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要积极指导配合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各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重特大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尽快将有关情况上报克州旅游局,电话报告力争在20分钟内、书面报告力争在60分钟内报告。
五、突出监督检查
(一)检查对象。全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为全州所有旅行社、星级饭店、乡村旅游景点、星级农家乐、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
(二)检查内容。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领导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旅游经营企业是否建立了法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事业单位是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企事业单位是否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了安全设备设施;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了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执行了岗位安全作业规程;是否做好了员工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
2.落实旅游安全检查重点。各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文字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认真、彻底整改。
旅行社:必须按时足额购买旅行社责任险;聘请持证导游带团;车辆安全检测、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及《游客乘车安全须知》宣传折页配备投放,租用车辆必须是交通运管部门年审年检合格的营运车辆,且驾驶员经上岗培训合格,出团前要对导游和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要求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旅游车辆安全万无一失。
星级饭店和星级农家乐:消防安全、卫生许可证和各种特殊设施设备安全许可证件是否齐全,楼层监控、安全通道是否正常,员工培训教育、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食品卫生及安保值班等制度是否健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是否完好;在危险地区和主要地段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健全。
旅游景区:消防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各种游乐设施、交通设施及各种特殊设施设备安全许可证是否齐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是否完;在危险地区和危险地段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及时对大型游乐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在建项目生产安全监控是否有效;是否建立了医疗救护室,配备了相应的医疗救护人员。
3.加强应急管理。各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经营企业要制定完善科学的应急预案,根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按照有关部门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相关应急队伍开展协作训练,完善节假日、应急事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4.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以星级饭店和主要景区为重点,逐步推进旅行社等旅游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2018年底前,建立旅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公示制度,建立全县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及信息化平台,实现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与全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及信息化平台、全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三)步骤安排
1.旅游经营单位自查自纠(2018年全年)各旅游经营企业单位按照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安排专职人员,每月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形成工作档案,并将整改报告上报各辖区的旅游管理部门。
2.检查组检查(2018年全年)各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针对旅游行业特点,对重点景区、星级宾馆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常态检查,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旅游行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在"春节"、全国两会期间、"五一""十一""中秋节"来临之际,组成专门检查组进行对各旅游企业的督促检查工作。
3.总结阶段(12月)各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于3月15日前报州旅游局执法支队。
(二)落实整改、务求实效。检查组和企事业单位要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沟通交流。对检查出的问题,被检查企事业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意见和工作计划,限期进行整改或整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事业单位,检查组要及时上报州安委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沟通、完善档案。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沟通信息,配合检查组,做好自身的安全档案建设工作,及时向辖区内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和信息,并于12月10前将本年度工作汇总上报克州旅游局。克州旅游局将根据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纳入旅游企事业单位发展扶持管理体系。
(四)做实做细、统筹推进。克州旅游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等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和落实,并形成台账和记录;对发现到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州委、州政府,以尽快整治;适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学习传达上级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结合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统筹推进下一步工作。
2018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