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自治州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044-2019-000009 | 主题分类 | null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18-12-25 11:45 | 发布日期 | 2018-12-26 14:00 |
| 文 号 | 克政办函〔2018〕113号 | ||
| 发文单位 | 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 | 发布机构 | 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全州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小联(自治州党委常委、副州长)
副组长:田 江(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井鹏雄(自治州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黄铁军(自治州环保局局长)
郭 庆(自治州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马江红(自治州国资办主任)
马文莉(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尹宏斌(自治州住建局副局长)
张铁虎(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建军(自治州农业局副调研员)
阿克坦·阿不都拉木提(自治州林业局副调研员)
刘训凤(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水利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井鹏雄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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