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扶贫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044-2018-000063 | 主题分类 | null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18-06-04 14:25 | 发布日期 | 2018-06-05 13:48 |
| 文 号 | 〔2018〕克政办明电〔2018〕31号号 | ||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州金融扶贫工作,创新金融扶贫工作机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县(市)金融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履行社会责任,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金融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各金融机构要深刻领会和贯彻陈全国书记关于“扶贫和维稳”是南疆中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克州争取更多的金融扶贫政策和资源。平衡好商业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加快内设普惠金融和扶贫事业部,制定可持续的金融扶贫体制机制,精准了解脱贫攻坚金融服务需求,认真梳理精准扶贫项目需求清单,建立扶贫项目贷款和到户贷款台账,大力支持实体经济,支持三农、支持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关键节点。
牵头单位:自治州金融办
责任单位:人行克州中心支行、克孜勒苏银监分局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二、切实发挥金融“孵化器”作用,为克州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加入扶贫(贴息)贷款承办行,紧紧围绕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党委提出的“七个一批”“六个精准”脱贫攻坚路径,进一步加快金融扶贫方式的转变,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立足克州的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大力发展“扶贫信贷+贫困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致富贷”等农村信贷模式和产品,支持绿色生态种养业、林下经济、休闲农业、传统手工业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对贫困人群和扶贫龙头企业的精准信贷支持。
牵头单位:自治州金融办
责任单位:人行克州中心支行、克孜勒苏银监分局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三、依托产业扶“龙头”
以产业发展为引领,建立“银行+保险+担保+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金融机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公司+基地+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和基地托养等基于产业扶贫链条的授信模式。各金融机构要针对农牧业龙头企业、上游专业合作社和贫困户、下游加工流通行业的经营节点创新产品,满足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全链条金融需求。各县(市)要引导成长性强、经营规范、制度健全、脱贫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探索开展贫困户“带资入股”,获得“分红收益+打工收益”模式,解决贫困户增收和龙头企业融资问题。充分利用国家关于资本市场服务脱贫攻坚的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牵头单位:自治州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人行克州中心支行、克孜勒苏银监分局,自治州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四、合理确定扶贫贷款利率、期限、还贷方式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用足用好“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等低成本资金,主动降低贫困县(市)整体贷款利率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执行基准利率。新发放的扶贫贷款,要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实际和收入实现方式,合理制定弹性还款计划;要根据农牧业生产周期,提供多种贷款期限选择;要简化手续、优化服务。对已经发放但确有困难无法按期归还的扶贫贷款,应区别对待,在剔除主观恶意不还款的前提下,对自然灾害、气候、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归还贷款的,适度调整还款方式。
牵头单位:人行克州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金融办、克孜勒苏银监分局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健全综合抵质押担保体系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等合作,开展存货抵质押、保单质押、农机具抵押、活体畜禽抵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和农牧民财政补贴增信方式贷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让动产“动”起来。加快“两权”确权工作进度,优先为贫困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办理产权证明。加快建立农村牧区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实现登记、评估、流转等服务功能,盘活农村牧区存量资产。积极引进新疆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在克州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逐步实现县域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进一步发挥财信融资担保公司的作用,为贫困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牵头单位:自治州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人行克州中心支行、克孜勒苏银监分局,自治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财信融资担保公司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六、提高保险保障能力
逐步提高农业保险参保率,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保险机构要积极开展农畜产品价格保险、产值保险试点,探索开展大灾保险,实现灾后缓释化解风险,提高对农牧业的保障能力。支持人保财险积极争取总部“政融保”专项扶贫资金,为贫困县(市)企业和贫困户融资。鼓励各保险公司创新产品,建立“银保”“政银保担”等合作模式,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积极推广农村牧区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保险、大病保险等,通过商业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机结合,提升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自治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孜勒苏银监分局,自治州金融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七、完善扶贫激励机制
全面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银发〔2010〕262号),贫困县(市)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应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以县(市)为单位,综合考评各金融机构贷款增长、扶贫贷款发放、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和支农再贷款使用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实施新增贷款奖补等激励措施。农发行克州分行、农行克孜勒苏分行、阿图什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克州分行、涉农保险和农业担保等金融机构要发挥好支农支牧、扶贫扶小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和正向激励机制,尽职免责,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
牵头单位:人行克州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孜勒苏银监分局,自治州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八、加强财税金融政策配合
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企业上市挂牌培育扶持和奖补等政策,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主要种植养殖品种保险,按一定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牵头单位:自治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金融办、人行克州中心支行、克孜勒苏银监分局,自治州人社局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九、加强贫困县(市)信用体系建设
以龙头企业、林场、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推动“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切实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在提升农牧户信用等级、降低金融机构成本和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县(市)为单位,健全基层组织、基层部门、致富带头人和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探索建立有针对性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开展评级授信工作。各金融机构共用共享评级结果,依据信用等级向贫困户发放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小额信用贷款。积极开展信用救助和培育机制,结合信用体系建设,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借款人贷款,无法收回的,按照规定尽快给予核销。
牵头单位:自治州发改委、人行克州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金融办及克孜勒苏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加大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力度
加强对基层干部金融政策、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宣传,提升金融工作的能力。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基层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强贫困户金融常识教育培训,使其能够借上钱、会花钱、挣到钱、按期还钱、再借钱、再生产,实现良性循环,推动脱贫致富。
牵头单位:自治州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财政局、人行克州中心支行、克孜勒苏银监分局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十一、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要强化风险源头管控,整治金融乱象,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加大审判、执行力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
牵头单位:自治州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把金融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自治州将对金融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各县(市)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克州中心支行、克孜勒苏银监分局,各保险机构要在6月6日前将本县(市)、本系统开展金融扶贫的工作方案抄送至州金融办备案。
联系人:丁安斌,电话:0908-4234950
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