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内容管理规范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044-2018-00006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18-05-22 00:00 | 发布日期 | 2018-05-24 13:21 |
| 文 号 | 克政办函〔2018〕35号 | ||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及自治区、自治州相关规定要求,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提高信息发布和内容管理规范的质量和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各县(市),各部门采集信息实行限定来源制,上报动态信息实行主动上传、编选发布和评估考核制,信息发布实行"三审三校"核定制。
网站《政务动态》类栏目信息每日随时更新,各县(市),各部门按照分解栏目表内容及时限及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办事服务指南及时进行更新发布。
一、信息采集
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可向社会和公众公开的。网站发布信息的主要来源:
(一)中国政府网、国家各部委网、新疆政府网、克孜勒苏日报、克州电视台、援疆省(市)政府网等官方主流媒体中有关克州发展动态及政务类的信息报道。
(二)克州政府机关及各县(市),各部门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可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文件、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共事业、领导讲话、政务活动、本单位需公开的业务工作类信息。
(三)根据克州党委宣传部、政府办公室领导安排和工作需要,网站直接参与的克州有关重大政务会议或活动的自采报道。
非上述来源的信息采集发布,必须报经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才能网上发布。
二、信息发布
(一)依照《克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暂行)》的有关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及时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并按审核程序发布,如未经各县(市),州直各部门主管领导"三审三校"制度擅自发布信息,造成泄密或不良信息发布在政府网站上,将追究法律责任。
克州政府网站要加强与各县(市),各部门的联系,做好公开信息及时发布的协调督促工作。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列入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范围,按《克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暂行)》的规定进行考核。
(二)重要政务活动信息的发布。各县(市),各部门要及时主动地向克州政府网站提供可公开的克州领导政务活动和政务会议信息,同时要经与克州党委宣传部沟通确认,并为网站工作人员参与报道提供方便和协助。
(三)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各县(市),各部门、应急办应及时向政府网站通报事件基本情况,安排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可公开发布的信息。同时要经与克州党委宣传部沟通确认,由政府网站按规定程序和步骤进行审核(审批)确认后争取第一时间内权威发布,以做好有关舆论的宣传引导工作,配合政府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
三、信息发布审核
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所有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发布机制,即编辑人员采集信息编辑完成后,由科室长负责二审,再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终审,然后由工作人员完成信息的发布,未经领导特别授权不得自审自发。
各县(市),各部门要必须建立健全公文公开属性确认制度和"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及"三审三校"保障机制,在可公开的文件结尾处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字样,确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流程界定机制落到实处,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信息审核内容包括:公开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有无涉密问题、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和信息中的数据资料是否准确等。
(一)动态栏目信息要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发布,转载的信息由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工作人员编辑后发布。
(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且需要公开的,需经过克州党委宣传部和相关单位沟通确认后,由负责单位的主要领导审核,工作人员将权威稿件进行网上发布。
(三)非动态类信息由栏目的责任编辑从规定的权威来源获得更新信息后,按栏目的设置规范和格式进行下载,并经复核确认后发布。
(四)通知公告类信息必须确认有发布单位的规范手续,必要时核对或留存原件后才能予以审核发布。
四、信息发布的格式
(一)政府网站收集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必须为电子文档,不是电子文档的信息必须要转换成电子文档,确认正确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按照栏目要求将收集的信息分类整理。
(二)政府网站上网文章按照中文排版格式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行距1.5倍、段前间距1行、首行缩进2字符(如文章中没有表格,在word文档中可不用设置,直接复制至后台,点击一键排版,自动生成标准格式,但文章中有主送、副标题需居中的要进行手工做调整);图片规格和要求:一般使用横幅图片,大小设定宽度为800,高度自动缩放;格式为JPG。图片插入后设置为居中,与正文内容空一行,如有多张图片,则每两张间空一行,在最后一张图片后也只需空一行,不要留太多空行。图片说明文字为宋体小四加粗居中。每篇文章应只有一个题目,如遇字数多的标题、有副标题的文章,应将完整的标题和副标题显示在文章中。文章如有表格,简单表格可直接进行排版,确认无误后同文章一起发布,复杂表格可以通过上传附件方式完成发布。
(三)各县(市),各部门信息公开的领导成员如有调整和变动,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更换或更新。
(四)各县(市),各部门信息公开的"文件"栏目,只发布本部门制作的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在发布过程当中,必须在后台进行分类(见下图),不得发布国家、自治区以及上级和其他部门的文件;所有信息公开的文件都要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留存,年终将公文纸质版、电子版、目录一并交由自治州档案局(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同时把档案局(馆)的回执单复印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一份交由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留存。

(五)各县(市),各部门信息公开的"执行法规条例"栏目,转载相关权威官网网站的政策法规,在转载的同时,必须在文章后面加上转载地址。
(六)办事指南及流程严格按照15项内容进行添加(详见附件3)。
(七)各县(市),各部门所有栏目内容来源必须填写清楚。
(八)本单位需公开的文件、信息等,原则上不能以图片或PDF格式上传,应以文本形式上传。
(九)如有特殊格式需上传的,应咨询克州电子政务办公室确认后再进行上传。
五、政府网站链接
(一)政府网站链接需由链接站点向电子政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网站管理负责人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做链接指向。
(二)对于各项友情链接、专题外部链接和信息内容指向外部网站的链接行为,均需政府网站管理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做链接指向。
(三)、政府网站管理科负责人要对网站的所有链接做好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错链、断链,确保网站链接的有效性。
附件:1.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XXX〔 〕发文稿纸
2.克州XXX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表
3.【办事指南】XXXX
2018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XXX 〔 〕发 文 稿 纸
克XXXX 〔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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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 |
缓急: |
密级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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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定密责任人) 月 日 |
会签: 月 日 |
核稿: 月 日 |
送审意见: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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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及拟稿(承办)人 2018年 月 日 |
翻译: 月 日 |
定密: 月 日 |
校对: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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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不予公开:□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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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减公开:□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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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柯文: 份 维文: 份 汉文: 份 总数: 份 年 月 日付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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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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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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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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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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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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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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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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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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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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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信息 来源 |
信息名称 |
发布形式 |
编辑审核意见及网站发布栏目 |
科室负责人审查意见 |
分管领导(主管领导)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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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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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发布þ 微信发布□ 微博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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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þ 不同意□ |
同意þ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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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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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发布þ 微信发布□ 微博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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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þ 不同意□ |
同意þ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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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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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发布þ 微信发布□ 微博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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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þ 不同意□ |
同意þ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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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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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发布þ 微信发布□ 微博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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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þ 不同意□ |
同意þ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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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员意见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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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审查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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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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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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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要闻、自治区要闻(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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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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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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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总计(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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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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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办事指南】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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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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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XXXX XXXX//事项具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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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
办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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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法规一; // 名称和具体条款 2、法规二;// 名称和具体条款 3、……… //如果办理依据为非涉密:请将相关政策法规按上列填写;如果办理依据为涉密:统一按"本事项法律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不予公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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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XXXX //对申请条件的详细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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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XXXX //对办理程序的详细描述,即从业务申请到办结的工作流程,明细办理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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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XXXX //申请材料要求能够明确材料名称、份数、获取方式、材料格式等。申请表格类材料要求能够提供空表及样表的表格下载,提供下载的申请材料能支持常用办公软件进行编辑处理,照片类须提供照片张数、尺寸、照片颜色、拍摄时间等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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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新疆阿克陶县XX街XX号(XX局XX楼XX层XX室) 邮编XXXX(必须提供乘车路线等信息)。//要求提供准确、详细的地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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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X至周X 上午XX:XX-下午XX:XX(法定节假日是否办公要明确说明) //要求提供准确、详细的办理时间信息,写清楚夏季和冬季具体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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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XXXX // 即办件:统一按"即办"填写;承诺件:包括承诺时间和法定时限,其中承诺时限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xx日办结"填写,法定时限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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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结果 |
对办理完成事项结果的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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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收取费用的规定, 不准填"无",不准空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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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XXXX //收费: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收费:统一按"不收费"填写,不准填"无",不准空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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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渠道 |
办理单位电话或纠风办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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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理单位电话或具体办理科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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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XXXX办理材料下载 //如果有表格,请将空表及其样表压缩命名为"事项名称"一致,放到办事指南要素表同一个文件夹一起报送,文档标题中须注明"空表"和"样表";须现场领取表格时,请统一按"本事项申请表格须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无需填写表格时:请统一按"本事项无办事表格"填写,不准空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