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自治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044-2019-000078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19-06-02 12:25 | 发布日期 | 2019-06-03 15:34 |
| 文 号 | 克政办函〔2019〕38号 | ||
| 发文单位 | 十大正规赌钱官方首页 | 发布机构 | 十大正规赌钱官方首页 |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91号),进一步加强自治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自治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 贺学理 州委常委、副州长
召 集 人: 秘 洁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艾尼瓦尔·艾山 州民政局局长
成 员: 李灿彪 州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绪龙 州委政研室主任、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莫明江·买买提 州委网信办副主任
符金文 州发改委副主任
柴春华 州教育局副调研员
木拉提·乃依木 州公安局副局长
付 林 州民政局副局长
海热拉·麦麦提 州司法局副局长
周 健 州财政局副局长
王 轲 州人社局副局长
李云仁 州住建局副调研员
朱学军 州卫健委副主任
姬俊洋 州税务局副局长
卫新琴 州广播电视局副调研员
胡若霖 州统计局副调研员
亚生江·艾力 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魏学光 州扶贫办调研员
迪丽拜尔·孜帕尔 州法院审委会委员
张荣政 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艾斯卡尔·卡吾力 州总工会主席
王 晓 州团委副书记
玛利亚·马提 州妇联主席、妇儿工委副主任
艾尼瓦尔·托合提 州残联副理事长
邵明勇 州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艾尼瓦尔·艾山同志兼任,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自治州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应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执行。重大事项按程序报自治州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自治州民政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有关问题,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2019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建立自治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