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治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044-2020-000038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0-11-26 12:25 | 发布日期 | 2020-11-28 16:23 |
| 文 号 | 克政办函〔2020〕31号 | ||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结合自治州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能转变,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迪力夏提·柯德尔汗(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王新刚(州委常委、副州长)
梁玉刚(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田 江(州政府副秘书长)
陈志松(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缪卫军(州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州公安局副局长)
陈绪龙(州委政研室主任、农办主任、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滕洪涛(州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阿力木江·阿塔乌拉(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斌(州发改委主任)
文 红(州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袁文生(州工信局局长)
陈建平(州民政局局长)
加克甫别克·木尔扎库勒(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胡敬之(州人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黄铁军(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海江(州住建局局长)
木塔力甫·赛甫丁(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邹 健(州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袁长波(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努尔卡那提·艾木如拉(州卫健委主任)
托连·哈那提白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阿布都热西提·阿不都热合曼(州林草局局长)
易 实(州气象局局长)
买买提艾力.吐尔逊(州总工会主席)
刘利涛(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李宗武(吐尔尕特口岸管委会主任)
张 戈(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管委会主任)
杨中新(州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南疆矿山救护队党支部书记)
黄南生(阿图什市副市长)
艾力江·阿吉(阿克陶县副县长)
王熙明(乌恰县副县长)
李明(阿合奇县委常委、副县长)
领导小组职责:启动和终止自治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统一协调指挥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开展救援,必要时联系驻军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一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置组。
一、综合协调组设在自治州应急管理局,组长由阿力木江·阿塔乌拉同志兼任,具体工作人员由州应急管理局内部调整。职责:承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及时向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维稳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落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二、安全保卫组设在自治州公安局,组长由缪卫军同志兼任,具体工作人员由州公安局内部调整。职责:组织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安全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交通秩序;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严防别有用心人员或组织进行煽动,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新闻报道组设在自治州党委宣传部,组长由陈志松同志兼任,具体工作人员由宣传部内部调整。职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新闻报道的审核和发布工作,审核批准进入现场拍摄、采访的媒体;防止别有用心人员或组织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恶意炒作。
四、灾害救援组设在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南疆矿山救护队等部门配合,组长由刘利涛同志兼任,具体工作人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职责:迅速查明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组织协调警力和专业队伍,进行各类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五、医疗救护组设在自治州卫健委,组长由努尔卡那提·艾木如拉同志兼任,具体工作人员由卫健委内部调整。职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现场施救和应急处置,安排做好事故现场救出伤者转送,确保及时入院和全力救治,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事故现场的疫情防控。
六、后勤保障组设在自治州工信局,自治州财政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部门配合,组长由袁文生同志兼任,具体工作人员从各单位抽调。职责: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供电、给排水设备、急救药品等调集供应工作。
七、事故调查组设在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配合,组长由滕洪涛同志兼任,具体工作人员从各单位抽调。职责:做好事故的现场勘察、取证、调查及事故责任的划分,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向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提交规范完整的事故调查报告。
八、专家技术组设在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南疆矿山救护队等部门配合,组长由滕洪涛同志兼任,具体工作人员从各单位抽调。职责:组织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应急救援的具体技术措施。
九、善后处置组设在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自治州人社局等部门配合,组长由阿力木江·阿塔乌拉同志兼任,具体工作人员从各单位抽调。职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开展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预案启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发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者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及10人以上(含10人)重伤(中毒)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当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发生影响特别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时。
应急处理要求: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其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警情启动本县(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向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报告。
(三)自治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根据警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通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调动各工作组及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设备和物资,实施应急救援。
(四)必要时自治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划定警戒区域,实行交通、治安管制,责令受到严重威胁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撤离、疏散人员。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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