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阿图什市光明大药房准入资格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111-2019-00017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克州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19-07-04 18:10 |
| 名 称 | |||
| 文 号 | 克医保函〔2019〕21号 | ||
| 来 源 | 克州医保局 | ||
克州人社局信息中心:
2019年4月17日,自治州“两定”和“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阿图什市光明大药房存在以下违反《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五、十六、十七条及第三十条第八款等行为:
1.在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出售医疗器械类产品。2.驻店药师不在岗,私自销售处方药品。3.私自配制药品。4.药库未建立药品进销存的账目。5.违规销售日用品、保健品、化妆品等非医药物品。6.未设置单独的药房,生活区与药品柜台未实行分隔。7.存在过期药品44种121盒。
现告知期已到,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终止阿图什市光明大药房准入资格,自2019年7月4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克州医保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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