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水利局行政许可审批审核事项办理程序指南
| 索 引 号 | KZ024-2018-00001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克州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18-08-03 13:09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
| 来 源 | 克州水利局 | ||
一、权限内取水许可申请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第四十八条;
申请主体: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
许可范围:克州行政区域内河道、湖泊及地下的取水项目;
申请方式: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格式化申请书在克州水利局水政科领取);
2、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的简要说明;
3、新建、改建、扩建取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取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附表);
5、取水许可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提供的材料不全或资料不规范时,可以退回,要求其按相关法规去完成,完成人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部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克州水利局水政科
受理: 阿布都热西提(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 郑勇、阿布都热西提(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 阿力甫(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审定: 阿不都力江(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二、河道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它建筑设施,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活动的审批
实施依据:国务院《河道管理条例》(第3号令)第25条
申请主体: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
许可范围:克州行政区域河道内取土、采砂、淘金、弃置废物、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它建筑设施,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等项目。
申请方式: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河道内要求许可事项的申请书(说明具体地点、范围、数量和作业方式);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克州水利局水政科
受理: 阿布都热西提(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 郑勇、阿布都热西提(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 阿力甫(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审定: 阿不都力江(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三、权限内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14条
申请主体: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
许可范围:克州行政区域内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等项目;
申请方式: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提供的材料不全或资料不规范时,可以退回,要求其按相关法规去完成,完成人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部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克州水利局农水科
受理: 吐逊古(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 杨浩宇吐逊古 (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 夏方坤(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审定: 阿不都力江(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四、权限内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14条第3款
申请主体: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
许可范围:克州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工程
申请方式: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要求验收事项的报告;
2、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初验报告
提供的材料不全或资料不规范时,可以退回,要求其按相关法规去完成,完成人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部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克州水利局建管科
受理: 贾佳(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胡伟(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 夏方坤(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审定: 阿不都力江(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五、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8条
申请主体: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
许可范围:克州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工程建设等项目;
申请方式: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要求审查事项的报告;
2、工程建设方案;
提供的材料不全或资料不规范时,可以退回,要求其按相关法规去完成,完成人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部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克州水利局建管科
受理: 贾佳(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胡伟(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 夏方坤(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审定: 阿不都力江(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六、权限内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等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审查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17条
申请主体: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
许可范围:克州行政区域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等项目;
申请方式: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要求验收事项的报告;
2、工程建设阶段的设计报告
提供的材料不全或资料不规范时,可以退回,要求其按相关法规去完成,完成人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部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克州水利局防洪办
受理: 阿布都热西提(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 居来提(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 阿力甫(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审定: 阿不都力江(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七、权限内在堤防上建涵洞,泵站和埋设管道,缆线等建筑物设施的验收
实施依据:国务院《河道管理条例》(第3号令)第14条
申请主体: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
许可范围:克州行政区域在堤防上新建涵洞,泵站和埋设管道,缆线等项目;
申请方式: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1、要求验收事项的报告;
2、工程建设竣工初验报告(按水利部行业标准SL223—1999验收规程要求准备资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克州水利局建管科
受理: 贾佳(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 胡伟(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夏方坤(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审定: 阿不都力江(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八、权限内对利用堤顶或戗台和水库坝顶兼做公路的审查
实施依据:国务院《河道管理条例》(第3号令)第15条,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77号令);
申请主体: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
许可范围:克州行政区域内利用堤顶或戗台和水库等兼做公路的项目;
申请方式: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要求审批事项的报告;
2、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规划设计报告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克州水利局建管科
受理: 贾佳(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 胡伟(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 夏方坤(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审定: 阿不都力江(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九、权限内对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审批
实施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7号令)第17条;
申请主体: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
许可范围:克州行政区域内对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瑭等项目;
申请方式: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要求审批事项的报告;
2、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报告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克州水利局建管科
受理: 贾佳(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 胡伟(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 夏方坤(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审定: 阿不都力江(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十、权限内填堵,占用或诉毁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的审批
实施依据:国务院《河道管理条例》(第3号令)第29条;
申请主体: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
许可范围:克州行政区域内对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非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填堵,占用或者诉毁;
申请方式: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防洪规划,满足维护堤防安全
3、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畅通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克州水利局防洪班
受理: 阿布都热西提(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 居来提, 阿布都热西提(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 阿力甫(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审定: 阿不都力江(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十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的审批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25条;
申请主体: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
许可范围:克州行政区域内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
申请方式: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要求审批事项的报告;
2、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规划设计报告;
提供的材料不全或资料不规范时,可以退回,要求其按相关法规去完成,完成人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部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克州水利局防洪班
受理: 阿布都热西提(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 居来提, 阿布都热西提(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 阿力甫(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审定: 阿不都力江(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十二、权限内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条;
申请主体: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
许可范围:克州行政区域内对水利工程;
申请方式: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已经确定的建设施工企业;
2、企业资质证书;
3、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4、有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5、建设资金已落实;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克州水利局建管科
受理: 贾佳(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 胡伟(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 夏方坤(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审定: 阿不都力江(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