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水利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6-00016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1-14 19:01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克州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水利局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十大正规赌钱官方首页水利局 | 国家税务总局阿图什市税务局 | 政府部门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1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下同)一次性计征。 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2.开采矿产资源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1.5元一次性计征。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吨1元计征。石油、天然气根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积按年征收,每口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按自然资源部门核定的永久占地面积计算(超过2000平方米的按2000平方米计算);对丛式井每增加一口井,增加计征面积按自然资源部门核定的永久占地面积计算(超过400平方米的按4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每年1元。 3.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0.7元计征。对缴纳义务人已按照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4.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0.7元计征。对缴纳义务人已按照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
政府制定(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发展和改革委、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财政厅、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水利厅) |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 3.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财政厅 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水利厅 《新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非税〔2015〕10号); 4.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财政厅 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水利厅《关于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12号)。 |
根据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税务局、财政厅、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职责划转有关工作的通知》(新税发〔2020〕66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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