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 食品摊贩、学生小饭桌开展调查摸底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014-2019-000016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19-03-09 00:00 | 发布日期 | 2019-03-11 17:25 |
| 文 号 | 克市监〔2019〕1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十大正规赌钱官方首页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6月1日施行。为确保《条例》按时施行,现对全州“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摊贩、学生小饭桌”(以下简称“五小”)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州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因规模小、人员少、经营面积小,已经或尚未获得相应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一)食品小作坊
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从事低风险、传统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生产者。
(二)小餐饮店
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三)小食杂店
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小、经营规模小,主要销售预包装、散装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副食品店、小商店、便利店等经营者。
(四)食品摊贩
无固定店铺,销售预包装、散装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五)学生小饭桌
受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监护人委托,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提供饮食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调查内容
“五小”数量,是否获证(含备案、登记),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时间,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从业人数及健康证持有人数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组织。“五小”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对“五小”食品安全监管事关全州食品安全大局,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好“五小”调查摸底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各县、市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压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二)集中力量,狠抓落实。“五小”遍布城乡大街小巷,调查任务艰巨。各县、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到所到人,开展地毯式排查,保证本辖区内“五小”数据准确完整。
(三)分类汇总,建立台账。“五小”业态复杂,涉及面广,必须指定专人填报汇总。各县、市要以乡(镇)、城区为单位分别汇总建立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步《条例》施行打好基础。
请于3月30日前将调查摸底工作小结及统计表分别报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消费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
联 系 人:田文英、桑岚、王春东
联系电话:0908-4223238(兼传真)
电子邮箱:30768531@qq.com
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