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克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012-2018-000104 | 主题分类 | 统计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18-09-06 00:00 | 发布日期 | 2018-09-06 19:12 |
| 文 号 | 克经普办字〔2018〕7号 | 有 效 性 | 失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统计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统计局 |
各县(市)经普办、自治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单位清查阶段。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排查认定普查对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做好清查阶段的宣传工作,为查清单位营造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印发《克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方案》,请结合实际,做好单位清查、普查登记等阶段的宣传工作。
附件:《克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方案》
2018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克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方案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明确提出了"注重宣传引导"的要求。为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摸清经济家底,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普查是一项全国性、系统性社会动员,涉及众多政府部门和全国各地区,覆盖数千万调查对象,需要动员数百万普查人员。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对确保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宣传动员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在全社会形成了解、支持、配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氛围,确保普查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通过宣传动员,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在新时代背景下搞好经济普查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搞好经济普查对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高部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通过宣传动员,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认识到肩上担负的重大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普查,以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普查工作,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为国家经济发展呈现真实准确的数据。通过宣传动员,使广大普查对象认识到经济普查有利于国家摸清经济发展状况、有利于经营主体未来发展,认识到依法接受普查是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增强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和配合度。
二、宣传动员的内容和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要增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宣传。
(一)大力宣传新时代背景下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掌握国家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科学性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我国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经济主体日益增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快速涌现,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摸清新时代中国经济家底,客观反映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进展以及新动能的成果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将全面摸清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等内容。为提高普查效率、减轻普查负担、提升数据质量,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根据不同类型的普查对象,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相结合的方式采集获取普查数据,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通过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在线填报和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
(三)大力宣传依法普查有关要求。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和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必须树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依法普查的法治意识,严守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红线。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向普查对象宣传依法如实按时填报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宣传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普查过程中所取得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消除普查对象思想顾虑。曝光查实的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发挥震慑作用,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决抵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及时准确填报普查资料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宣传各地普查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经济普查覆盖面广、涉及调查对象多,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任务重、难度大。要及时发现、总结先进工作方法和经验,予以宣传报道,体现普查工作的艰巨性和科学性,有效指导各县市顺利推进普查工作。积极宣传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普查工作者专业严谨、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赢得社会理解与认可。
三、宣传动员形式
按照拓展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手段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真正做到电视有影有声、报纸有文有图、网络有言有字、户外有形有势,为第四次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顺利展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是开设经济普查专题,及时刊登经济普查有关情况、普查知识和宣传产品等内容。二是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利用政府官方微博微信以及统计官方微博刊发图文、组织随手拍等线上活动,开展多样化宣传。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做好宣传报道,通过接受媒体采访、联系媒体撰稿,组织开展媒体基层行等活动,借助媒体的传播力扩大经普宣传影响。四是在有关部门的企业办事平台开展宣传。五是用好统计开放日等节点作为宣传重要平台。六是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
四、阶段安排
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各阶段的主要任务,普查宣传工作重点抓住三个阶段,一是在前期准备阶段;二是在普查实施的单位清查阶段;三是在普查登记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州、县(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机构成立后,制定克州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分阶段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克州经普办、各县市经普办)
2、借助刊发《清查告知书》,向普查单位详细讲解经济普查和单位清查工作的各项安排和时间节点,赢得理解与配合,便于后期工作顺利开展。
克州政府网、克州零距离、克州日报、克州电视台、克州广播电台宣传。(克州经普办);
县(市)政府网、新闻媒体、两微一端宣传。(各县市经普办);
3、设计与印制各种宣传品、宣传资料等。(克州经普办、各县(市)经普办结合实际情况,印制宣传品及宣传资料,种类数量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费用自行承担。)
(二)普查实施阶段(分为三个节点)
第一节点 全社会发动
重点宣传内容: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
1、拟筹划录制克州广播电台FM 经济普查专题节目播出;(克州经普办)
2、统计网站、政务网站、"两微一端"进行经济普查宣传;(克州经普办、县(市)经普办)
3、选择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以及经济普查通告、张贴画、横幅等,向全社会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时点。(县市经普办)
4、积极联系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其企业办事平台刊发普查标语或有关信息,扩大企业知晓度。(克州经普办)
第二节点 单位清查
重点宣传内容:普查对象的义务。
1、向统计调查单位印发《致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的一封信》;
克州政府网、克州零距离、克州日报、克州电视台、克州广播电台宣传。(克州经普办);
县市政府网、新闻媒体、两微一端宣传。(县市经普办);
2、做好标语口号、海报、宣传横幅等宣传产品的投放。
协调市级各部门LED屏、出租车顶灯、公交车的电视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短片、开设电话彩铃;(阿图什市经普办)
各县市各部门LED屏、街面公交站台广告牌、村(社区)阅报栏。(县市经普办)
3、在广场等场所举办经济普查宣传和赠送宣传品、宣传资料;(州、县、市经普办)
4、利用移动或联通电讯网络,以短信方式做公益广告;(阿图什市经普办)
5、组织媒体基层行活动,让记者以普查员身份跟随入户清查,进一步加深对经济普查的认识,加大对清查工作的报道,号召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县、市经普办)
6、9月,通过以"走进四经普"为主题的统计开放日活动活动,主动加强与社会沟通交流,做好事前预热、现场活动、后续传播等一系列宣传,形成持续良好的舆论氛围。(州、县、市经普办)
7、以随手拍及参与"大家说经普"微视频大赛等方式,用图片、短视频形式讲述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的故事。(州、县、市经普办)
8、12月份,全国将统一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通过陆续推进宣传活动,形成逐渐升温的预热效果,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普查正式登记打下扎实舆论基础。(州、县、市经普办)
第三节点 普查登记
现场登记及数据处理汇总阶段(2019年1-9月)。这一阶段以宣传依法普查和讲好普查故事为主,展现普查现场登记实况。
普查数据发布及开发应用阶段(2019年10-12月)。这一阶段以发布主要普查数据结果和资料开发应用为主。
一是发挥优势,构筑"对内宣传"良好平台。
1、在网页上设置宣传动态、活动剪影、方法制度、经普风采等栏目;(克州经普办)
2、编写经普工作简报,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及时宣传和反映经普工作。(州、县、市经普办)
二是开展活动,营造"外部宣传"浓厚氛围。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结合宣传特点,重点安排宣传活动。
1、利用前两个阶段的各种广告宣传形式和各种新闻媒体对普查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层次、连续性的宣传,将普查宣传推向高潮。(州、县、市经普办)
2、清查或入户时向调查对象发送经济普查宣传品及材料。(县市经普办)
3、继续利用户外广告媒体,宣传依法参加经济普查是每个单位的法定义务;(县市经普办)
5、继续利用移动和联通电讯网络,以短信方式做公益广告;(阿图什市经普办)
6、宣传先进感人的普查人物、事迹和普查工作经验,宣传经济普查科学严谨以及普查人员敬业奉献。(州、县、市经普办)
8、根据具体情况,曝光不配合普查或者提供虚假数据的典型案例。(州、县、市经普办)
9、通过发布公报、进行数据解读等专题宣传,展示经济普查取得的成果,宣传经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宣传转型升级取得的新进展以及新动能的新发展。(克州经普办)
五、加强组织,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合作。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职能,加强对普查宣传工作的统筹管理,主动与宣传部门衔接,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影响力,协同新闻媒体,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落实到位。根据经济普查阶段性工作内容及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各月宣传重点和主要方式,确保普查宣传有计划、有节奏推进,为12月份普查宣传月打好宣传前站,逐步推向高潮。
(三)做好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要将有宣传工作经验、熟悉经济普查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普查机构中,具体负责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保障普查宣传顺利开展。积极参与国务院、自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各项重大活动,及时报送重要宣传活动情况及新闻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