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哈拉峻乡矿渣复合材料制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6-00022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9 12:38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11:27 |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5〕10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阿图什市哈拉峻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阿图什市哈拉峻乡矿渣复合材料制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阿图什市哈拉峻乡矿渣复合材料制砖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十大正规赌钱官方首页十大正规赌官方网站阿图什市哈拉峻乡阿亚克苏洪村S306线东侧。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面积7278m2。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建设半封闭彩钢生产车间,包含顶棚及侧墙,建筑面积284.17m2,布设一条矿渣制砖生产线及相关设备,年产1080万块标砖。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万元,占总投资的19.4%。
二、根据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阿图什市哈拉峻乡矿渣复合材料制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及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克环阿初审字〔2025〕42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地周边设置全封闭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同时对围挡落尘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施工现场散装物料百分百遮盖,施工器械、建筑材料按固定场分类停放和堆存,采取密闭存放或覆盖,并在现场采取降尘措施或其他抑尘措施,防止风力起尘;避免大风天作业;运输车辆百分百覆盖,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密封要求的车辆进行建筑垃圾及土方运输;加强施工车辆检查,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养。运营期水泥粉料由罐车运输,气力输送至粉料筒仓内,加装仓顶除尘器;矿渣采用半封闭矿渣堆场贮存,物料采用全封闭输送带上料;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混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工序,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经处理后用于项目区荒漠植被灌溉。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B级标准后用于荒漠植被灌溉。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避免产生碰击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动力机械设备;安装时采用吊装方式;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车辆鸣笛。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将强噪声源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部;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车辆管理,严禁随意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方临时堆存于项目区,并做好覆盖、喷淋降尘,综合利用于地坪夯实,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委托哈拉峻乡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主要原料为铁矿厂尾矿渣,利用阿图什市鑫宏矿业有限公司铁格尔曼萨依登套斯铁矿尾矿渣,固废种类SW05,铁矿渣浸出液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要求,不合格品收集后清运处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废矿物油(代码HW08900-214-08)产生量约0.05t/a,妥善收集后存储于危废贮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处置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七)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做好与排污许可证变更衔接,并按证排污。
四、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