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恰探1(勘探)井钻井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索 引 号 | KZ009-2021-00017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0-05-15 00:00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11:15 |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0〕2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对〈恰探1(勘探)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恰探1(勘探)井钻井工程项目位于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塔什普什喀村西侧8.5km处,新建(预探井)1座。工程规模:设计井深7500m,钻井采用70DB 钻机。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和测试放喷三部分。井场面积为10200m2(85m×120m),将修建钻井平台、岩屑池1000m3、应急池300m3、放喷池(2个,单个容积300m3)等设施,撬装设施主要为发电机房、泥浆罐(约11个,50m3/个)、泥浆泵、柴油罐等。
本项目总投资8825万元,其中环保预计投资198万元,占总投资的2.24%。
根据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恰探1(勘探)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阿图什市生态环境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阿环函字〔2020〕20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工程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日常管理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钻井前运输土石方等车辆,要进行车箱遮盖,并合理堆放物料,减少钻井的扬尘量,井场场地平整时,禁止利用挖掘机进行抛洒土石方作业,作业面定期洒水控制扬尘,井场钻前周围采用围栏阻隔,并禁止在井场外作业;钻井、试油中发现地层有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产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气涌井喷。测试放喷采用放喷管线接至放喷池点火放空,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废水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酸化压裂废水、生活废水。若有压裂废水产生,暂存在收集罐内,使用撬装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就地无害化处理不落地;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采用环保防渗膜防渗)自然蒸发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通过对柴油机、发电机、泥浆泵等设施隔震垫、弹性垫料和消声器等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限值要求。
(四)项目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文件规定,做好项目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钻井泥浆岩屑、生活垃圾等。在钻井过程中主要使用的钻井液为水基泥浆。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分离"分离岩屑后,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的泥浆由罐车拉走用于下一口钻井使用。膨润土泥浆钻井岩屑干化后,或采用机械脱水后就地掩埋或用于修路、铺垫井场或填埋;磺化泥浆岩屑采用不落地收集系统收集,使用撬装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就地无害化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要求后,用于铺路、垫井场。废油及含油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周边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工作。
(五)严格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区域生态较脆弱,因项目施工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为保护区域生态,在施工过程和钻井结束后,应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1)建设工程中占用土地尽可能少,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车辆严禁停放在施工场地以外区域,避免对植被的碾压破坏;(2)井场道路选线应避开植被密集区,以减轻施工对植被的破坏;(3)开挖应急池、放喷池应及时将土方用于井场平整、道路修建,避免弃土长时间对方,同时尽量减少堆方坡度。(4)各类池体应严格按照井场设计资料进行开挖,严禁出现超挖现象;(5)施工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垃圾填埋场,并设专人负责;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为0.2t,采用钢制铁桶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6)提倡绿色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施工人员社会活动应尽量避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7)项目施工结束后,对放喷池、应急池等临时占地,取出防渗层后及时平整;若发现油气资源具有开发价值,则保留水泥基础用于后续开发使用,并在后续开发环评中提出对其处置方案,若发现油气资源不具备开采价值,则对水泥基础进行清理,并对场地进行恢复。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
三、你公司应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经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报克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克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送至阿图什市生态环境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