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州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阿合奇佳朗奇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索 引 号 | KZ009-2021-000170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0-05-22 00:00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11:13 |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0〕2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克州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对〈克州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阿合奇佳朗奇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阿合奇县阿合奇镇佳朗奇村公安检查站东侧300米处,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00平方米。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新建罩棚160m2,一层砖混站房139.59m2;地埋式40m3SF双层汽油罐2座,地埋式40m3SF双层柴油储罐1座,加油机2台,加油岛2座及建设附属设施等。本项目成品油年销售量为2500t/a,其中汽油销售量为500t/a,柴油销售量为2000t/a。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中"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的规定,本项目为三级加油站。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占总投资的8.62%。
根据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克州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阿合奇佳朗奇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阿合奇县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初审意见(阿环初审函〔2019〕14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日常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严格按《报告表》实施,落实污染防治设施,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建设期间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建筑原料加盖防尘网,定期对施工场地及周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周围布设围栏,及时清运施工弃土,严禁在施工场地周围堆存。加油枪安装自封式油气回收装置,汽油系统安装密闭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及油罐小呼吸油气后处理装置,以防治油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污染,油气回收率达到95%。废气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的相关要求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油气排放浓度等每年进行1次监测。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双层油罐采用特有的钢制强化玻璃纤维制双层结构防渗,加油站地面做防渗处理,地表做防渗沟.生活污水排入站内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拉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每年对场区地下水下游进行1次监测。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厂区要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要远离厂界布置,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处置。按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加油站产生的油罐油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油罐每5年清理一次,加油站危险废物不得在站内贮存,油泥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油泥的清除、运输和处置均由具备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六)加强运营期的环境风险管理,重点做好储存和使用两环节的气体泄漏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站内管线及储罐的巡护工作,减少事故风险隐患。项目运行中应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程进行操作,制定油气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三、本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总量控制指标为0.172t/a。
四、你公司应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经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送至阿合奇县生态环境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