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黄金投资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提示
| 索 引 号 | 010478382/2026-00002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6-01-15 10:00 | 发布日期 | 2026-01-15 18:48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财政局 |
近期,随着黄金市场热度攀升,有不法黄金珠宝店及关联公司通过黄金托管、租赁返利、虚拟投资、延期交付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可能涉嫌非法金融活动。为切实防范相关风险,保障广大群众“钱袋子”安全,现发布如下风险预警提示:
一、常见黄金投资风险
(一)黄金托管形式
某些黄金珠宝门店以“存金生息”“保本炒金”为噱头,利诱消费者在购买黄金珠宝后不提取金条实物,而是与门店(或者另外一家关联公司)签订收购、委托、托管、代管等合同,由门店代为保管,并承诺给予高额收益,到期后可续签或退还金条实物。但实际上,这些门店不具备黄金托管等黄金资产管理资质,到期后投资者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
(二)租赁返利骗局
某些黄金珠宝门店利诱消费者在购买黄金珠宝后,不提取实物,而是同从事租赁业务的公司(通常与黄金珠宝公司有关联)签订黄金珠宝的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约定由租赁公司定期给予客户固定的租金回报,但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黄金交易,只是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维持资金链,极有可能是“庞氏骗局”。
(三)虚拟投资风险
有的不法分子通过设立虚假黄金交易平台、伪造黄金投资产品等,利用“高回报、稳赚不赔”等话术吸引投资者,违背黄金市场正常收益规律,并通过后台操控数据,让投资者误以为盈利,制造“合法平台”假象,诱导追加资金,骗取资金后便卷款跑路,但投资者仅凭合同和线上交易凭证无法追回损失。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一是投资黄金请认准持牌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各类黄金珠宝公司不具备黄金资产管理业务资质,不能发起设立黄金资产管理产品。
二是警惕非法集资高利诱惑。普通黄金珠宝店及关联公司开展的黄金托管等投资经营,已超出普通的商业行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如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请及时拨打以下电话或扫描小程序二维码举报。
举报电话:克州财政局0908-4234950
阿图什市财政局0908-6666014
阿克陶县财政局0908-5722325
乌恰县财政局0908-4622633
阿合奇县财政局0908-5621553
“非法集资举报平台”小程序二维码

克州财政局
2026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