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007-2018-00016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18-11-12 00:00 | 发布日期 | 2018-11-15 10:43 |
| 文 号 | 克财会〔2018〕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财政局 |
各县(市)财政局: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加强财政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维护财经秩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克州财政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范围和重点
2018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18年10月31日结束。按照财政厅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市)财政局要立足实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对2017年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检查。一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可选择"两不愁三保障"的相关行业开展检查。二是围绕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可选择治理环境污染、节能环保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行业开展检查。三是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重点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可以选择钢铁、煤炭、房地产、交通等行业开展检查。四是贯彻落实《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要求,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行为,可选择大型代理记账机构重点检查其执业质量、设立条件等情况。五是各县(市)财政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其他重点行业开展检查。
二、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克州财政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将会计监督检查与财政收支等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综合实效。加强对县(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完善考评制度,对县(市)财政局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比。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保障检查经费,抽调业务骨干,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检查力量,保证检查顺利开展。同时,应加强与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县(市)财政局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全面建立案件审理和专家咨询制度,有效控制行政风险。要切实加大对编制多套财务报表、骗取财政资金、偷漏税款等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守廉政纪律。各县(市)财政局要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项要求,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及聘用的其他专业人员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四)规范政务公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各县(市)财政局要加大公开力度,推动财政部门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与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应采用正式公文格式,并在财政部门网站、政府网站、报纸等相关媒体公开。
三、材料上报及考评
(一)材料上报
各县(市)财政局要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1.7月24日前需报送的材料:
(1)本地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布置开展情况。
(2)需进行公示的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名单。
2.11月10日前需报送的材料:
(1)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检查总结要按照以下内容顺序组织文字:一是总体情况,要全面反映各县(市)财政局直接检查和开展检查的整体情况,突出检查工作思路;二是采取的有效措施、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三是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四是针对问题、不足的相应措施,相关意见及工作建议。总结应简单精炼,突出亮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2)代理记账机构检查专题材料。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检查的县(市)财政局应报送专题材料,主要总结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监管的意见建议。
(3)会计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4)典型案例、调研报告,各不少于1篇。
3.日常报送的信息等材料:
检查工作开始后,各县(市)财政局要及时报送检查快报(不少于2篇),以反映工作动态情况;要报送1篇经验交流材料,总结反映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和检查成效。
7月24日前和11月10日前要求上报的材料应以正式文件报出,电子版通过财政内网邮箱报送;日常信息材料可直接通过财政内网邮箱报送。
财政内网邮箱接收人: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局,
古力夏依尔·马坎,张忠远。
联系电话:0908—4210622
(二)考核评价
检查结束后,克州财政局将对各县(市)财政部门的检查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考评内容包括: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投入和整体成效,处理处罚情况,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情况,检查方式方法的创新,各项材料报送及时性、数量、质量等。考核评比情况将在全州范围内通报,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财政部门予以表彰。
克州财政局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