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乔思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5-00576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5-02-14 13:27 | 发布日期 | 2025-02-17 13:24 |
| 文 号 | 克机关字〔2025〕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
各科(室)、所属单位:
经局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乔思铭同志任资产管理科副科长;
古丽娜拉•哈力甫同志任后勤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科)副科长;
免去刘阳同志资产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以上2名同志试用期一年,从2025年2月14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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